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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琪不滿前夫花七千多萬元三度「包二奶」

一手創立實力建業(519)的洪建生與王家琪夫婦,一○年正式離婚後,十億元的婚姻資產被法庭頒令平均分配,但王家琪不滿前夫花七千多萬元三度「包二奶」及撫養四名私生子女,上訴要求將上述費用撥回婚姻資產計算,昨遭上訴庭拒絕。不過法庭認為實力建業的股份日後會因重建施勳道大宅而升值,王家琪可額外獲分升值後的差額,實際金額有待評估。

同樣六十五歲的洪建生與王家琪,一九七三年結婚,有兩女一子,王曾任實力建業主席兼執行董事,一○年辭任,洪則仍然是實力建業大股東。

上訴庭在昨日的判詞透露,洪氏夫婦共擁十億元資產,包括價值五億二千萬元的中式古董家具、一百三十萬元珠寶首飾、四千二百多萬藝術品(包括張大千畫作),以及價值三億三千萬元的實力建業股份。原審法官以公平分配原則裁定二人各獲一半婚姻資產,但王早前提出上訴,指前夫八十年代開始三度「包二奶」,誕下四名私生子女,多年來花費七千一百萬元在他們身上,令婚姻資產減少,要求上訴庭將該七千一百萬元撥回婚姻資產中分配。

但上訴庭指法庭不是進行道德審判,不會因丈夫有包二奶或私生子女而懲罰他,反而要考慮其花費是否嚴重不當、不負責任及對妻子不公平,原審法官基於洪在分居後對公司的貢獻較大,因此繼續使用公平分配原則,沒有明顯犯錯。

此外,王家琪獲分得五成實力建業股份,前夫須支付一億六千萬元收購,上訴庭認為股份會因為實力建業日後重建名下施勳道四幢大宅而升值,大宅現值二億三千萬元,重建價值料為六億六千萬元,由於兩夫婦各持一半股份,故王應額外獲分得股份升值差額的一半。另外,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遺漏計算王將名下一千萬股售予前夫可獲的金額,故下令洪多支付三百九十萬元。案件編號:民事上訴一九七--二○一二。